用地审批频频获赞,原因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向省自然资源厅致信,感谢省自然资源厅高效推进高速公路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相关处室局业务精、办事快、效率高、服务好,为全省2020年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规模创历史新高默默奉献,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强力支撑。
省自然资源厅各相关处室高度重视、高效推进高速公路项目用地与规划选址审批工作,在初审、上报、发证等各个环节均给予了大力支持。
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从召开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评审会议到上报自然资源部仅用时5天,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从报部到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仅用时1个月。
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牛鼻子",牵住了这个"牛鼻子",就能走活发展一盘棋,赢得发展主动权。2020年以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全力服务项目建设,批准用地25.5万亩、供应土地50.16万亩,同比增长7.08%、38.3%,有力有效保障了一大批疫情防控及黄花机场、常益长铁路、白新高速公路等项目落地。节约集约用地成效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土地管理措施获省委《改革调研专报》专题推介,新华社、中国自然资源报、湖南卫视、湖南日报多次推介相关做法及成效。
一
强化审批服务
01
推进联审改革,提升审批效率
省市县同一平台联网审批,做到资料全部网上流转、用地审批三级一个平台
构建“一个平台”、“一张底图”。“一个平台”,即全省用地报批联审平台,省市县在同一个信息化平台上进行审批操作,推进无纸化、自动化审批,最终实现高效审批、有效监管。“一张底图”,即调查、规划等相关管理数据全部分层集成到“一张底图”,做到一数一源、同图同表,实现全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
整合审批力量,从“卷等人”变为“人等卷”
成立用地报批联审组,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报批审批等职能整合,实行集中审批;组建厅重点办,全面承担用地审批事务性工作,变“等人来办”为“上门服务”,有效减少多头审、反复跑。
优化审批流程,从“做加法”变为“做减法”
将建设用地审查责任下沉,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履行项目实质性、合法合规性审查职责,省厅只对空间规划、产业政策、三条控制线、计划指标和用地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复核。“做减法”不是一味求简求快,而是严格审核标准,强化对实质性要件的审核把关。
02
取消指标限制,实行可报尽报
省级统筹保障计划指标
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将对市县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自购指标除外)按15%的比例进行统筹;对撤批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级统一管理;打通增减挂钩与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通道。
全面保障园区发展用地
推行“周转用地”,严格按照储备土地进行管理。推行“标准地”,明确相关开发利用标准,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更好服务产业发展。
03
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保障
建立完善“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集成所有规划管控要素数据,形成一个全省统一的规划数据库,为项目用地提供一站式合规性检测,有效解决“多规不一”的问题。
允许在过渡期内依法修改规划。
04
严格批前承诺,落实批管结合
每一宗地在领取用地审批单前必须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供供地承诺书,同时完成摄像头安装、相关规费征缴等工作。
二
加强供应管理
01
严格落实配号管理制度
强化省级审核把关,重点审核四个方面:
✅批准用途和供应用途是否一致;
✅市县供地依据的详规和总规以及与报省备案的详规是否一致;
✅拟供宗地是否符合拆迁、配套、规划三到位“净地”标准;
✅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问题。
02
全面实行“承诺”供地
新报批土地时必须在联审系统中出具地方政府作出的土地供应承诺书,同步承诺供地时间,否则不发放用地批文。省厅根据承诺时间先后配指标、发批文,承诺供地时间在半年以内的,优先配置;超过半年的,根据指标节余情况进行配置。
03
坚决落实“净地”供应
明确“净地”标准
拆迁到位、配套到位、规划到位。
加强动态监测
对每一块已批准土地都要求安装监控视频。市县必须在土地供应前通过土地批后监管系统将拟供宗地情况在线报省备案。省厅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视频监控和批后监管系统,逐宗审核拟供地块的“净地”状态,动态监管土地供应行为。
打好“净地”攻坚战
对所有批而未建的非“净地”进行全面摸底,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攻坚指导组驻点相关市县,督促指导制定方案,推进分类处置,一宗一宗将非“净地”转为“净地”。
三
严格登记把关
全面重构不动产登记系统
1
实施联通工程
在现阶段,先将各市、县登记系统进行信息联通,确保尽快实现统一受理、集中查询、配号监管。
构建统一平台
在完成联通工程的基础上,将全省所有不动产登记网点纳入省级统建的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并对历史存量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云、统一发证系统。
严格配号监管
2
横向打通用地联审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将确权登记的“不动产登记号”和土地供应配号审核系统中的“电子监管号”自动关联起来,依据相关规定,对土地供应环节没有配号的,一律不能确权登记,在登记环节对规划管控要求进行总体把关,确保批、供、登记信息一致,严防虚假登记、倒查虚假审批。
编辑:龙金枝 伍 茜
视频:易 维 雷 游
初审:万 波
审核:孟 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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